收入分配向来是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此次提交两会审查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对之前实现“两个同步”的强烈呼声作出明确回应,不仅降低了经济增速指标,提高了收入增速指标,而且就调整收入分配单设一章,提出了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思路。
“有了好思路、好政策固然令人欣喜,但如果不能落实,则等同于‘纸上谈兵’”。在为一系列意在推进收入公平的民生举措叫好的同时,政协委员们更多地把目光投向贯彻落实的有效路径上。
“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关键在于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
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已达0.48,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
“基尼系数不是评判社会问题的惟一标准,关键要分析背后的原因。”就这一近年来社会广为关注的基尼系数持续走高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陈效达自有看法。
他认为,关键要分析基尼系数走高背后的原因,到底是因为收入分配不公,还是竞争不公平,或是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如果是这三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为社会不公造成的后果往往蕴含着社会危机。
但一个基本现状是:2010年,我国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却持续下降,据对1983年至2005年这一区间的统计,从56.5%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
采访中,代表委员们将其根本原因归结为追求GDP的制度设计。
“在初次分配领域,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指出,“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无法保证劳动者报酬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断增加。必须通过制度性安排,确保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占比的提高。”
“制定合理的收入增长指标,统计数据不能‘水’”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关键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约束。”
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认为,就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而言,当务之急是要在国家层面尽早出台《工资条例》,从法律上对工资决定、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同工同酬、工资支付保障等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工人日报社原社长刘玉明则呼吁,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收入增长指标,统计数据这个“基础”要夯实。
“目前劳动工资方面的统计,最大的弊端是统计口径、范围窄,指标体系不健全,既不能完全反映劳动力成本变动和劳动力真实构成,也不能反映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特征。”在他看来,目前的所谓“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劳动报酬”,其实只是少数人的平均工资、劳动报酬,这样的均值指标往往掩盖掉城乡之间,企业管理者和一线职工、城市工与农民工之间的巨大差异。
“统计数字影响政府决策,也与百姓生活和利益息息相关。” 刘玉明建议,在不同阶层、不同行业职工收入差异较大的现实背景下,应当增加结构性指标来完善劳动力成本的统计核算。特别是要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高管与一线职工、农民工等进行分类统计,以便了解一线职工的真实收入状况和不同群体职工的实际收入差距。
“扭转收入差距拉大局面,政府主导和调控不可欠缺”
“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水平,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全总书记处书记李滨生认为,目前,有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相对公平的工资收入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尽管还不尽完善,但也基本具备,之所以出现目前这种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局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调控欠缺,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
他认为,加强对企业职工工资分配的调控和监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比如,实施积极的工资政策,强化对国有垄断企业工资分配的严格控制和管理,合理确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的比例等。
“特别要增强执法监管力量,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肃查处企业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超时劳动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李滨生强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王晓龙则建议,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消费价格指数联动的调整机制,当物价部门发布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一定水平时,启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以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为提高普通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托底”。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延伸阅读
提高劳动收入的“利好”信息
今年的全国两会,是广大职工收获“利好”最多的一年——
《政府工作报告》 提出: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超过7%。
——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提高并稳定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70%以上,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
“十二五” 规划纲要(草案) 提出:
——经济增长预期指标从年均增长7.5%下调为7%;居民收入预期指标从年均实际增长5%提高为7%以上,并特别“注释”:收入增速不低于经济增速,在实施中要努力实现和经济发展同步。
——扩大城乡就业规模。城镇年均新增就业900万人,年均转移农业劳动力800万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实现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新增1亿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城镇60岁以上非就业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
——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十二五”前期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中后期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8亿张,覆盖60%人口。
——增加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民生支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本报记者王娇萍 郑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