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工商机关依托“12315”信息化网络受理消费者咨询521.1万件、申诉75.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亿元,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是记者在14日召开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近年来,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基础上,工商机关构建了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使其从最初的一条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热线,发展成为一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网络。
据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介绍,去年各地在全面完成省级或地市级相对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建设任务基础上,建成了“12315”中心互联网受理平台和短消息受理平台,“12315”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进一步拓宽,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强。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级工商局和328个地市工商局建立了“12315”集中受理中心,有22个省级局建立了“12315”数据分析中心。
王东峰表示,今后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12315”中心的互联网受理平台、短信息平台建设,拓宽消费者诉求渠道,将其建设成为工商机关与广大消费者信息互动、畅通民意、听取意见、解决问题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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