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近在南京一些超市里,出现了一批以打假为生计的“职业打假人”。
3月12日,有两名男顾客称,在南京一家超市里买到了过期的火腿。超市方面经过核实发现,火腿并不是超市的产品。超市进货渠道相当严谨,每一批货的生产日期和批次都会有专门记录。按照记录,那个时段销售的火腿的生产日期应该是3月7日。而顾客手中的火腿生产日期是1月25日。
如果不是超市方面说谎,那么顾客手中的火腿肯定是早前就买好的。
这两个顾客表示,要求超市按照商品价格的10倍对他们进行赔偿。他们还说,自己就是干维权这一行的,打假目标不止这一家超市,对于索赔规定非常了解。
(南京台记者许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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