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7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支持各地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度,2011年第一批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100亿元已于日前下达地方。
财政部要求,这笔资金将由各地专项用于补助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开支,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资本金等支出。同时,各地要对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据介绍,此前,财政部曾于去年9月份提前下达了2011年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专项资金100亿元,至此,财政部已累计下达2011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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