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后向导游兑换外币遭遇陷阱;五星级酒店根本名不副实,餐厅竟然是没经注册的“黑店”……针对诸如此类的出境游“猫腻”,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今年第一号旅游警示。
最近,蔡先生参加旅行团去新马泰旅游,旅游中遇到的一些“猫腻”让他有些窝火:由于出发前没有在国内兑换外币,导致抵达目的地后与地接导游以15%的汇率差额兑换,损失不小;住宿的酒店与“五星级”标准相差甚远,仔细看合同才发现写的是“五星级连锁酒店或同级”;自费潜水活动也是大大“缩水”……
针对出境游,国家旅游局发出警示: 一、旅游者应尽量参加出境游组团社召开的行前说明会,充分了解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了解出游期间大致的汇率情况及境外外币兑换方式。二、旅游者应当与出境游组团社签订规范的合同,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和游览项目、购物次数等进行明确约定,拒绝合同中出现“准×星级”、“×星级或同级”等模糊用语。三、旅游者应与出境游组团社以合同方式约定自费项目,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旅游者遇到导游误导、欺骗、胁迫其参加自费活动的情况,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四、各出境游组团社所安排的宾馆、餐馆、旅游车辆等,应具有接待旅游者的资质,确保旅游安全和服务质量。
(记者 饶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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