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3月24日电 (记者 夏毅)国家海洋局与浙江省政府24日在杭州举行签字仪式,正式达成《关于共同推进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表示,国家海洋局和浙江省政府共同合作,加快推进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对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和中国海洋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浙江海洋科技人才培养、加强浙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打造海洋国际合作示范城市等九方面的战略合作。
其中,在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方面,国家海洋局支持浙江在海域使用管理、海岛保护利用、海洋生态保护、海洋防灾减灾、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中国海洋事业改革发展在浙江率先突破。
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用海用岛需求上,国家海洋局将在海域使用、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和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并共同探索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支持浙江加大海洋综合管理力度,帮助推进一批重要海岛的开发开放,发展重要海岛空间资源集约开发和海岛清洁能源建设。
此外,在共同推进浙江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上,国家海洋局将支持浙江发展资源型、制造型、服务型和储备型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发、远洋极地生物资源开发、海洋清洁能源开发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在浙江省布局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载体。
另外,支持浙江探索海上高效执法试点,完善海监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各级海洋环境、海域海岛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也都在具体协议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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