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80元。有关部门提醒,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职工净到手的钱。(3月28日《新华网》)
为什么要强调是“职工净到手的钱”?原因就是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非常乱套。比如,4月1日起天津也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了1160元,和北京一样,但实际上根本不同。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上海一样,指的是“裸工资”。北京市人社部门规定,加班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而天津的情况则是:最低工资应当包括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这里边的差别可就大了。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上海、天津的最低工资标准表面上每月差120元,实际上却是每月差400多元呢。
其实,很多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不是一个概念。比如,江苏的最低工资标准就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但包括劳动者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以南京为例,每月116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实际能拿到的最低为955.87元。
笔者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就应该是职工最后能拿到手的“裸工资”,但目前除了北京、上海以外,其他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竟然还只是一个“名义值”,而且标准也不一样,是“多轨制”。显然, “最低工资标准”也需要一个“标准”了。 (杨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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