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阮煜琳)中国国土资源部要求,2011年中国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38万吨。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31日发布《关于下达2011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指出,确定2011年中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38万吨,其中轻稀土8.04万吨,中重稀土1.34万吨。
从2005年开始,中国稀土产量连续5年超过10万吨,2008年产量高达12.48万吨。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球稀土消费量约为13万吨,其中中国国内消费约7万吨。2009年,中国稀土氧化物产量为12万吨,占全球产量的97%。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部下达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辖区内矿山企业储量状况、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认真做好指标分解和下达工作。做到控制指标到市、到县、到矿山企业,并于2011年4月底前将指标分解和落实情况向社会公示后报部。2012年6月30日前,原则上继续暂停受理新的稀土矿勘查、开采登记申请。
为了遏制国内稀土不顾市场需求的盲目开采,从2007年起国家开始对稀土开采总量和各企业的生产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但此实施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据有关统计,中国稀土储量仅剩2700万吨,在世界总储量中占比由过去的70%以上下降至目前的30%。按现有生产速度,中国的中、重类稀土储备仅能维持15至20年,未来极可能需要进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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