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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4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费不计其内

2011年04月06日 15:4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昨天从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4月1日起,金华最低工资标准已从原来的980元上调至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每小时8元上调至9.5元。

  关于此次上调的时间和具体金额,相关人士上月初就曾作出预测(详见《浙中城事》3月8日2版),昨天,这一预测得到了证实。

  加班费不计算在内

  据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赵小明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工资、夜班工资、高温低温补贴等都不应计算在内,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所谓的三险一金或者五险一金里,由个人缴纳的部分则需要计入员工工资。

  另外,退休返聘人员也一样享受最低工资的保障。

  失业保险金水涨船高

  此前,金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0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为980元。

  这次调整,是省政府的统一决定,共有4个档次供各地市选择,和往年一样,金华选择了第二档。

  “这是根据金华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来确定的。”赵小明说。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金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随之提高。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为统筹地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因此,这次调整后的金额为812元(1160*0.7)。

  记者 朱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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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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