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那这不是倡导,是命令啊?
胡国锋:这个命令是一种手段,实际没有真正的命令。
记者:但就是不许种地?
胡国锋:恩,不许种地。
引进大型企业振兴地方经济本来是好事,将企业开在原料产地,既能降低成本,农民的葡萄又有了销路,在地方政府看上去这或许是个双赢的买卖,可为啥老百姓就是不买账?老百姓不买账,政府有权替农民做决定吗?
有村民告诉记者,建昌县长期干旱,并不适合耗水量大的葡萄生产。玉米不但是当地村民的口粮,收割剩下的秸秆还是东北农村家庭必不可少的燃料,一旦葡萄种植失败了,口粮和过冬的燃料又在哪里?
村民:别说浇地,吃水都不够,(这个地方)不旱吃水就够了,要是旱了,吃水都不够,还能浇地?种葡萄用水多吗?种这个不全都用水浇啊?地都浇不上,葡萄用什么浇啊?没有水!
记者:想种葡萄吗?
村民:谁也不想种,可是没着啊,你说好地给祸害成这样了,谁都来气,社员都不愿意种,一个是水不行,一个这也不适应。
记者:光从挣钱的角度考虑呢?
村民:没啥信心!我觉着不行。
自然因素还是次要的,村民还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按照当地人的话说,跟耐旱的玉米相比,葡萄太娇贵了,必须有人伺候,人力投入大,很多人就没有办法外出打工,这等于让一家人失去了一份稳定的收入。而在之前政府部门提出的规划中,曾经规定对栽植户实施三年补助,每亩是500元,可村民算下来却发现,种葡萄头两年根本没收益,相比种玉米,一亩500元的补贴根本不够用,规划中企业称将先行支付生产资料,村民认为这更不是免费的午餐。
村民:我有4亩地,要是种玉米的话,玉米的价格是1元05分,我一亩地能产两千斤玉米,一亩地就是收入两千元。如果种葡萄,最起码第一年、第二年不结果,第三年结果也是微量的。到第四年大部分结果以后,我还要开始补偿杆子,书水泥立柱等4、5千块钱(企业的)投资,也就是在这四五年之内,我一点收入都没有了。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政府替农民想得多当然是好事,但引导农民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党国英:如果说考虑到当地农产品加工需要,要农民配合种一些农产品作原料的话,最好应该通过经济的办法引导农民做,比如说农民种葡萄,可以由企业和农民订合同,因为葡萄不是一年两年的生长,因此一下定五年的合同,合同当中写明价格,让农民感觉风险比较小,农民自己会种的,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保障,那恐怕农民是不会愿意的。如果农民不愿意种,政府是没有权力搞强制的。
我国土地承包法当中有很多规定,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农民在土地上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那么政府大力推行的所谓“富民富县的大项目”,是不是也该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呢?
就在近期,温家宝总理在山西农村考察时指出,“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土地权益”。在探寻农民增收的实践中,土地的主人不应该被漠视。
(记者杨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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