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近,中国多个省区都陆续发布了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当地企业工资指导线等通知,最大限度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宁夏回族自治区也是其中之一,但是,就具体落实情况而言,由于界定模糊,缺乏强制性,宁夏多个企业工资指导线难以落实。
此次宁夏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在3月30日,这也是宁夏自2002年以来第9次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这次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的增长调控目标为: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7%;增长基准线为14%;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
制定工资指导线是以宁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为主要依据,目的在于引导城镇各类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合理地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为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政策依据。
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以后,记者采访发现,很多企业虽然都视指导线标准作参考,但具体实施绝大多数都还是按照企业效益和员工绩效来核算员工工资的,指导线指导作用并不明显。
多数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的效益是员工工资的最终保障,如果企业盈利丰厚,员工收入肯定能超过工资指导线,但如果企业亏损,也一定达不到指导线标准。这种现象在大小的民营企业中具有普遍性。
记者采访了一些法律界人士和宁夏自治区总工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认为,目前,政府出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所以得不到很好地落实,主要是因为“毕竟工资指导线只是一个指导作用,是一种参考,实际操作中起不到强制执行的作用”。并且工资指导线对工资的界定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难以起到真正的指导作用,“企业的成本核算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只有将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一样,广泛征求企业界的意见,合理确定,具体界定项目、范围,并且要等工资法立法以后,规定处罚标准,使之有法律效应,才能真正解决工资指导线难落地的问题”。
(记者许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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