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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财税的责任与压力(2)

2011年04月11日 09:47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调节收入分配与财税体制调整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矛盾主要表现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以及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占比偏低。解决这两个问题,既事关内外需结构调整,又事关扩大消费需求、从主要依靠增加供给转变为更多依靠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发展,因而调节收入分配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面对的又一个重要命题。无论是扭转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还是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都同财税体制直接相关。

  关于缓解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对居民收入分配实施有效调节的前提在于政府手中握有适用的调节手段。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能够与居民收入分配直接对接的政府职能基本上就是财税,但我国现行财税体制并不具有或不充分具有这样的功能。财税调节属于再分配层面。再分配说到底就是“劫富济贫”——用从高收入者那里得来的钱去接济低收入者。相对而言,“济贫”容易办到。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或对特定支出项目实施倾斜,就可以在不动存量仅靠增量——呈稳定增长之势的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实现为低收入者或困难群体提供支援的目标。但“劫富”则难以实现。作为现实财政收入体系中的“主角”,税收的“劫富”功能要依托于直接税而非间接税,但我国税收收入的70%以上来源于间接税。而在占比不足30%的直接税中,大头儿还是有转嫁可能、归宿不易把握且并不直接触及居民收入的企业所得税。进一步看,位于存量环节的直接税系列如财产税,还是现行税制体系中的空白。这又意味着,面对由流量和存量两个层面所构成的收入分配差距,目前税收所能实施的调节至多触及流量而不能延伸至存量。因此,当前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直接税迫在眉睫。但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机制尚处于“间接+截流”阶段。也就是说,它基本上只适于征收间接税而不适于征收直接税,基本上只能征以现金流为前提的税而不能征存量环节的税。所以,伴随直接税改革进程,税收征管机制势必要经历一个革命性变化。

  关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问题。国民收入包括居民收入、企业收入和政府收入,提高居民收入所占比重势必要降低政府收入所占比重。这种调整会遇到许多困难。一方面,目前我国政府收入格局颇为复杂,财政收入只是政府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他可以也应当纳入政府收入统计口径的至少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其中,只有纳入一般预算的财政收入可以统筹使用,其余的收入或属于各个政府部门,或属于各级地方政府,不仅中央政府难以触动,就是在地方政府层面也尚未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体系。面对不同性质的政府收入,选择哪一个或哪几个项目作为削减对象,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另一方面,削减政府收入的同时必然要削减政府支出。在体制转轨期,无论改革还是发展,往往都要以政府增加支出为前提。加之以往积累下来的大量民生领域的欠账需要偿还、公共服务体系亟待完善,削减政府支出的空间颇为狭小。所以,通过削减政府收入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比的努力会面临很大制约。

  推进城镇化与财税体制调整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是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拉动内需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应当强调,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适应的城镇化须是根据户籍人口计算的完全意义上的城镇化,而不是以往按照常住人口计算的半城镇化。这其中的最大差异就是农民工。农民工及其家属虽常年生活在城镇,却不具有城镇居民身份,在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诸多方面不能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因此,农民工及其家属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是不能与城镇居民同日而语的。推进完全意义上的城镇化,就要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而完成这一转换的最大制约因素之一就是现行财税体制。

  迄今,我国财税体制还是建立在二元经济基础之上的。对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财政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所谓农民工市民化,无非是比照城镇居民的标准给予农民工及其家属同等的财政待遇。这首先就要以财政增加投入为条件。考虑到当前二元财税体制之间的巨大差异,为此而增加的财政投入绝非一个小数目。这就对财政负担能力和财政支出结构提出了很大挑战。

  我国现时税收收入的绝大部分来自间接税,隐含在商品和服务价格中的各种间接税虽然最终要转嫁到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内的所有消费者身上,但表面上看是由生产或经营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企业缴纳的。这些企业多位于城镇,在历史上企业所缴纳的税收又多被视为工作在企业中的城镇居民所缴纳的。这不仅遮蔽了农民工及其家属与税收缴纳之间的联系并形成了制度“阻隔”,而且也容易引发城镇居民同农民工及其家属在享有公共服务特别是具有“拥挤性”的公共服务方面的矛盾。

  所以,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所需完成的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内的所有居民所缴纳的税收与城镇基层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相对接,从而还原人们日常消费与税收缴纳之间、税收缴纳与公共服务消费之间的联系,让人们看到一个真实的有关政府收支的基本图景。这显然需要对现行税制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建立和完善直接税,增加直接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这又涉及现行税收征管机制变革等重大问题。

  作者简介

  高培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用经济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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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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