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有委员提出,按规定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前,必须经过与职工协商的程序,这一意见予以采纳。条例规定,“中小企业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等原因,经与职工协商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
相关金融创新的最新实践成果,对于促进本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积极意义,立法加强了在金融支持方面的内容。条例规定,“本市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创办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发展。”“本市鼓励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还规定,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并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专门考核指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纳入今年规划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的会议上通过了市人大内司委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已纳入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近年来,本市积极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探索了考察教育、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圆桌审判等一系列制度。今年市人代会上,钟晓敏等11位市人大代表提交议案,他们认为,本市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践中积累的成熟做法、体系建设的经验、现有机构的设置、具体制度的探索,都有待通过立法加以提炼和巩固。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杨全心介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本市一直缺乏配套的地方性法规。2010年,团市委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开展调研,拟定了《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建议稿和相关说明。经立法项目申报和评定,《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已列为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
院团公益性演出配送将立法完善
昨天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还通过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今年市人代会期间,杨绍林等11位市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在上海大力发展演艺业的议案。他们建议,大力发展与上海未来城市定位相适应的演艺业态,并将上海的演出票价降到合理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买得起票看得到优秀的表演艺术,落实文化惠民工程。
针对这份议案,教科文卫委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的标准,切实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特别是在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过程中,应继续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其发展公益性演出,承担社会责任。同时,一方面加强相关调研,在地方政府有权调控的税收减免政策范围内,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在本市落地。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瞿钧表示,目前《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条例》已列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正式项目,文化行政部门应结合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公益性演出配送机制,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记者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