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是创业企业的血液,场地租金是创业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1年“帮助成功创业一万人”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切实缓解创业者融资难和经营场地缺的矛盾,上海新出台小额贷款利息补贴和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的新政策,继续加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力度。
新政策一: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贷款的小企业也能享受利息补贴
在本市注册开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名义,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获得经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200万及以下小额贷款的,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的,也可以申请利息补贴。
贴息金额以企业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情况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笔贷款的贴息总额不超过该贷款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出的贷款利息额。小企业可在按期还清贷款本息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贷款所在地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利息补贴。
新政策二:四方面的政策突破,加大创业场地支持力度
关键词一:“提高”
2003年以来,上海一直执行创业组织每吸纳一名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每年可享受最高2000元的房租补贴标准。新政策将参照近几年商业经营用房租赁价格的上涨幅度,将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标准从2000元/人/年提高到2800元/人/年。
关键词二:“延长”
针对初创期创业组织普遍面临经营稳定性较弱、抗风险能力较低等困难,新政策进一步加大了补贴力度,将原来针对初创期创业组织的18个月的补贴期限,延长到36个月,即创业组织从注册成立之日起的三年内均可享受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关键词三:“扩大”
近年来,青年大学生已逐步成为本市创业活动的主力军。新政策将在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方面进行重点突破,首次将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纳入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的对象范围,进一步鼓励有志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
关键词四:“缩短”
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创业者及时享受优惠政策,新政策缩短了房租补贴申请周期,将原来的每年申请一次,调整为创业者租赁固定经营场地满半年后,可提出首次房租补贴申请,以后可每季度申请一次。
两项新政策详细内容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12333sh.gov.cn)进行查询,或向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了解。
记者王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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