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纳税门槛为最低收入的89%
美国联邦个人收入税根据家庭类别设置纳税门槛,相当于我们的起征点。除了纳税门槛外,还有很多免税项,如家庭每人免税3650美元等。美国税制的基本原则是:低收入家庭和负担重的家庭享受的免税项就多、免税额就大。
美国个人收入税的平均纳税门槛与30年前相比,大致翻了一番。单身没有孩子家庭2010年为13401美元,1980年为8798美元;有一个孩子单亲家庭2010年为32379美元,1980年为18524美元;无孩子夫妇家庭2010年为26704美元,1980年为14397美元;有两个孩子双亲家庭2010年为50253美元,1980年为23160美元。
2010年,美国人均GDP为47284美元,最低工资为15080美元,可以看出,对单身家庭或无孩子的双职工家庭来说,美国联邦个人收入税的纳税门槛为人均GDP的28%,为最低收入的89%。
04 穷人的税负率并不比富人低
毫无疑问,美国联邦个人收入税主要由富人支撑,半数的家庭无需交纳联邦个人收入税。但是,还有其他很多税种需要穷人交纳,而且都是单一比例税,如联邦工资税、联邦消费税等。另外,还有州和地方政府的消费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收入税等,综合考虑,穷人的税负率(纳税额与收入的百分比)并不比富人的低。
2010年,美国各阶层纳税总额所占税收总额的比例,与各阶层收入所占居民总收入的比例大体相当,也就是说,各阶层的税负率没有多大差别。
收入最低的20%的家庭平均现金收入为12500美元,占居民总收入的3.5%,纳税份额为2%,税负率为16.2%。
第二个20%的家庭平均现金收入为25300美元,占居民总收入的7.1%,纳税份额为5.2%,税负率为20.7%。
中间20%的家庭平均现金收入为40700美元,占居民总收入的11.6%,纳税份额为10.3%,税负率为25.1%。
第四个20%的家庭平均现金收入为66300美元,占居民总收入的19.0%,纳税份额为19.0%,税负率为28.5%。
接下来的10%的家庭平均现金收入为100000美元,占居民总收入的14.3%,纳税份额为15.1%,税负率为30%。
再接下来5%的家庭平均现金收入为140000美元,占居民总收入的10.2%,纳税份额为11.2%,税负率为31.1%。
然后4%的家庭平均现金收入为214000美元,占居民总收入的14.2%,纳税份额为15.6%,税负率为31.3%。
收入最高的1%的家庭平均现金收入为1254000美元,占居民总收入的20.3%,纳税份额为21.5%,税负率为30%。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美国收入最低的40%的家庭税负率低于21%,其他阶层税负率都在25%到31%之间,差别并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