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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公布“天价酒事件”调查处理结果

2011年04月25日 21: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 赵建华)25日,中国石化集团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了对其下属广东石油分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

  中石化集团介绍说,广东石油分公司原总经理鲁广余,个人决定、私下违规购买高档酒,严重损害了中国石化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个人负有直接责任。中石化决定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已消费的13.11万元人民币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中石化集团介绍说,调查发现,2010年9月,鲁广余私自安排下属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茅台酒的单价从500多元到近1.2万元不等;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红酒的单价从38元到1.3万多元不等。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2010年10月,有人将此事揭发。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责成广东石油分公司立即整改。但鲁广余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非油品业务渠道,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本月13日,广东石油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购酒与鲁广余无关,酒品主要用于非油品业务。此后,经媒体报道,引起广泛关注,被称为“中石化天价酒事件”。

  中石化集团称,鲁广余联系广州两家酒业经销商,将一百多万元货款汇入广州石油分公司账户,广州石油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五家社会单位。由这五家单位给上述两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

  中石化集团介绍说,目前,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广东石油分公司物品库房;红酒没有卖出,已有613瓶用于业务接待。

  本月履新的中国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出席媒体见面会时表示,中石化下属部门众多,分布区域较广,防止盲目用权,难点在于执行。一些人在物质诱惑下会铤而走险。但一旦出了这种人,就必须让他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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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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