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昨天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我国已先后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2006年1月1日起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此次,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
同时,草案将现行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使用范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按照草案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记者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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