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巨头联合利华被罚了。5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信息称,联合利华公司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依法应予从重处罚,但考虑到该公司在约谈后即公开宣布暂停调价并向消费者致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万元,这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针对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开出的首张高额罚单。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该类违法行为最高可罚款300万元。
然而,这张罚单没能赢得想象中一面倒的喝彩声。围绕这张罚单,谁有权决定产品价格;处罚是否依法办事;罚款金额是否过低;国家发改委选择日化行业动手是否避重就轻等问题,一一浮出水面。
隐蔽的串谋
联合利华被处罚的消息传开后,立刻在行业内引起连锁反应。记者昨日试图联系多家日化企业,请他们谈谈对该事件的看法,得到的回复不是无可奉告,就是不方便说。惟一一位愿意开口的业内人士还要求记者隐去其个人信息。据他介绍,日化企业有了“前车之鉴”,“如果喊几句要涨价就要被罚200万元,谁还开口?”
联合利华似乎也学会了自保。记者昨日致电联合利华中国对外沟通部主管郑天慧,她称自己正在国外休假,公司新闻发言人也在休假中,处罚事件以公司发布的公开声明为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说法,“联合利华公司有关负责人接受多家媒体采访并发表日化产品涨价言论,增强了消费者涨价预期,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联合利华真是因为负责人“喊了几句要涨价”就收到200万元罚单吗?
事实并非这么简单。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国家发改委此次处罚,主要是针对企业间的价格串谋行为。涨价是正常的企业行为,但价格串谋会构成价格垄断与价格欺诈。
那么,国家发改委又是如何认定联合利华存在价格串谋?国家发改委称,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经营者由于担心失去市场份额,对于涨价非常谨慎。所以,往往会“采取提前高调发布涨价信息等手段,通过媒体集中报道以试探市场反应,并希望竞争对手跟进涨价,给了行业竞争者之间一段相互协调价格策略的时间,进而达成价格协同行为,在保持市场份额不变的基础上实现行业集体涨价。
事实是,在联合利华确定4月1日涨价,并通知经销商后,从3月21日至24日,联合利华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曾锡文确实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谈起过日化行业涨价问题,随后,包括立白、纳爱斯在内的多家日化企业都做出4月1日或4月6日起涨价的决定。这一过程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串谋程序”十分吻合。这恐怕也是发改委处罚联合利华的证据。
模糊的涨价
尽管国家发改委宣称给联合利华开罚单是依法行事,且建立在“证据确凿”基础上,但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证据似乎还不够让所有人信服。上海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称,该项处罚证据不足。
国家发改委此次开罚,依据的主要是《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第六条。该条款主要针对3种行为进行限制,分别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在吴冬看来,上述法条主要针对的是发布虚假涨价信息,实际没有涨价需求的行为,而联合利华已经给经销商发了涨价通知,确定在4月1日涨价,这是真实的涨价行为。
针对联合利华相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发出涨价信息,吴冬认为,联合利华作为行业内大型企业,通过企业自身状况判断行业价格趋势,本无可厚非。此外,在联合利华是否与行业内其他企业进行价格串谋问题上,发改委目前发布的证据不足。
实际上,在日化企业是否真有涨价需求的问题上,行业内也存在分歧。面对日化行业原材料成本上涨,快消品行业分析师、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闫强指出,日化行业集体喊涨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涨了。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日化企业可以通过延伸产品线、投放新产品、换新包装等方式提高销量,转移部分成本压力,选择涨价,不排除是有意为之。
那么,国家发改委究竟要不要管,该如何管?宋颂兴提醒,国家发改委在处理价格问题时,首先要维护市场合理竞争和市场定价机制,要严格区分企业自主定价和价格串谋行为。
积极的信号
联合利华此前发布的2011财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第一季度来自于西欧市场的销售额比去年同期下滑2.7%,原因是该公司将产品价格上调了0.1%。公司首席财务官胡埃特称,调高产品价格的时间早于竞争对手,导致销售量有所下滑。
上述财报其实提供了两重信息。第一重信息是,联合利华确实希望上调产品价格,而且已经在欧洲市场付诸实践。另一重信息则是,在欧洲市场,联合利华没能通过与行业其他企业串谋,避免涨价造成的损失。
为何联合利华没在欧洲使用在中国玩过的“价格手段”?
实际上,在价格问题上,日化企业在欧洲市场上是“惯犯”。今年3月,宝洁、欧莱雅、汉高等8家化妆品制造商就曾因结盟操纵价格达20年,被西班牙政府处罚5000万欧元。4月13日,联合利华和宝洁又因操纵洗衣粉价格,受到欧盟反垄断机构处罚。不过,相对于中国500万元以下的罚款额度,欧盟国家的罚款要高得多。据悉,欧盟给日化企业开出的最高的价格操纵罚单达3亿欧元。日化企业在中国“犯错”的成本实在太低。
所以,面对发改委做出的“重罚”联合利华的决定,宋颂兴还是明确表示,发改委此次处罚联合利华,是“积极的信号”,至少让部分企业认识到中国政府不会对价格操纵行为坐视不理。而且,200万元的处罚力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比较看似不高,但是是严格按照现有价格法做出的决定,这个处罚力度是合适的。
在200万元罚单的背后,国家发改委传达的信息是:“对散布涨价信息引发市场波动,特别是造成抢购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严肃查处,予以严惩,决不允许不法经营者肆意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欠缺的公平
痛快地教训了“惯犯”日化企业,国家发改委却仍留下了“话柄”。被质疑最多的是公平二字。而所谓的公平则是指国企、央企与外企、民企是否在涨价问题上享受了平等待遇,发改委对日化行业“开刀”是不是挑了个软柿子捏?
如闫强所言,日化行业涨价与上游原材料涨价分不开,而日化行业最重要的原材料之一就是石油。那么,发改委是否应该对日化上游行业的涨价行为也进行调查呢?
宋颂兴就指出,处罚价格违规不能只盯着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对国企、央企也要一视同仁。比如,日化企业的上游企业中石油、中石化就经常放言称油要涨价。
吴冬也质疑,何以价格猫腻更多的房价、油价都没人管,日化行业却成为众矢之的?
在发改委公布处罚决定后,联合利华公司5月6日下午也迅速发表了一份声明。该声明称,联合利华作为一家对中国有长远承诺的跨国公司,“我们充分了解中国国情,尊重国家发改委及上海市物价局的决定”。
联合利华的这份声明中,不少措辞似乎都透着一丝认罚不认错的色彩。问题是,如果国家发改委在开出罚单时不能做到公平,给人留下“依据中国国情”的话柄,又如何让企图操纵价格的企业知错能改、知难而退?记者 刘洋 发自上海 《 国际金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