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2011年5月14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文字实录:
重复征税:一个合法不合理的难题
(一)四盏灯利润12元,纳税28.2元
大家晚上好,欢迎收看《经济半小时》。今天我们继续聚焦物流顽症。在过去几天的节目里,我们为您报道了蔬菜等货物进城的难题、高额的过路费、肆无忌惮的乱罚款,以及压得生产厂家喘不过气的进场费。这些费用就像是一块块的砖头,垒高了物价成本,压得消费者直不起腰。今天我们来关注物流过程中一个很特殊的成本,那就是税收。做生意按章纳税是天经地义,但是一些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却告诉我们的记者,他们觉得有些税,缴得冤。为什么会这样?
广州城市之星物流中心,运货员正在安排运货,四个价值740元的灯具,从广州运往山东莱芜。运费402元,公司亏会计师沈华伟说,这单活公司能挣12块钱,但是却要缴纳28.2元的税。因此广州市城市之星物流中心会计师沈伟华表示:“中国的税收很厉害,全部税交齐很厉害。”
送这四毡灯,利润不过12元,缴税额是28.2元,税金相当于利润的两倍还要多。总裁黄爱娟告诉记者,他们缴纳的税主要是四种,其中营业税,税率是3%,一共12元,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一共0.84元,教育附加税是营业税的3%,也就是0.36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按税前利润率10%,也就是10元。不过记者注意到,加起来税金应该是23.2元,但实际上企业却缴纳了28.2元,税金为什么多出来一部分呢?据广州城市之星总裁黄爱娟说:“因为我们企业交了一笔税,到我们的供应商也会交税,有时候供应商的供应商还要交税。”
原来之所以23.2元的税变成了元28.2,是因为中间有重复征税。货物从广州到莱芜行程2200公里,他们公司已经为期间产生的402元运费交了税。但是货物进入山东后,由山东的物流分公司负责运送到目的地,分公司是独立法人,还需要为那单货物的运输所得向各自所在的地政府交税。
货物从广州运到莱芜会在税费上到底发生什么状况?记者电话采访了下一站在山东临沂接单的负责人曹志峰。他告诉记者,尽管总公司已经为全程运费交了税,但是临沂到莱芜那200公里产生的90元运费,他们确实需要再次缴税。
广州城市之星临沂分公司负责人曹志峰说:“要从临沂中转一次,再到莱芜,1.6方左右转过去,运费八九十块钱,国家规定要交这个税,算起来,这个就是重复交税。”
记者随后又电话联系了负责临沂到莱芜路段送货的山东三财物流公司。记者问道:“临沂到莱芜这段依然还是要重复再交一下税?”山东莱芜三财物流公司负责人郭彬回答说:“他们那边是他们那个费用,我们这边是我们的费用,我们这边是单独另开发票的。”
黄爱娟告诉记者,由于网络铺设的需要,物流企业会在全国各地建立很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很多时候从客户手中接到的一单货物,要通过几个子公司周转完成,但每多一次周转,就多一次重复征税,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黄爱娟说,从一单货的运送来看,似乎四展灯多交5元钱的税,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实际上,他们公司在全国有200多个网点,每天都有成千上百条线路在运行。公司每年因为重复纳税的款额近百万。那些多出来的成本,至少要抬高10%的运费,最终会由消费者买单。为此广州物流协会秘书长张强也表示:“在广州能够做第三方物流的是上千家,大部分企业都要面临着重复纳税的问题。”
广州物流协会秘书长张强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主要存在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以及行为税四大类税系,各税系中涉及物流业的有十几项项税种,其中重复纳税的情况主要出现在外包业务中。从利润来看,物流业的平均毛利率由2002年的30%降低到目前的10%以下,仓储企业只有3-5%,运输企业只有2-3%,卡车运输、货代和一般物流服务的利润率下降到平均2%左右。重复计税对于利润微薄的物流业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广州物流协会秘书长张强说:“一般来讲分包下去的毛利是20-30左右,按全额纳税是3%-5%点,这样算起来,实际上它的百分之十几到二十几的税收,是支付税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