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即将迎来实施三周年。按2008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然而,三周年将至,免费塑料袋又重出江湖。据媒体报道,来路不明塑料袋横行菜场,超市免费卷连袋用量增加。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员承认,虽然超市塑料购物袋用量减少些,但农贸市场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出现升温态势。为此,发改委正在考虑把现有“限塑令”扩大到餐馆、医院等其他场所。概括而言,“限塑令”只是在有限的区域获得了有限的成功,而在农贸集市等地方,一些来路不明的塑料袋仍在大行其道。这种部分相对成功、部分相对失败的现象,叫做“区间成败”。
三岁的“限塑令”,最终落得个“区间成败”的尴尬,这与急于扩大“法的适用范围”的冲动,似乎不很谐调。越是这样的处境,越当深刻反思。
首先,律令的出台,应符合于特定文化环境的策动,这样才能有利于实现法的目的。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习惯于把掠夺式、破坏式开发和使用资源作为必要的生存方式,没有建立起与大自然为友的文化底蕴。要填补这种文化意识方面的差缺,就得依靠民间各种公益组织的力量,宣传和教育居民,并引导和动员居民自觉加入到环保事业中,努力让人与自然之间形成文化上的默契,使人上升为“生态人”。然而,遗憾的是,“限塑令”“区间成败”的现状表明,一些市民或在超市成了“生态人”,但到集贸市场又成了“掠夺人”。
其次,律令所规定的行为规范,不能与居民的生活习惯相差太大,法律的困境是“法不责众”。“限塑令”的问题,往往出现在城市人口密集地区。城市融居家、休闲、金融、商业、教育于一体,居处地带也是商业地带,吃喝玩乐拉撒全在一块,轻便的塑料购物袋是居民使用非常方便、因而也难以轻易抛离的日常生活用具。对于这类问题,光靠一个简单的“限塑令”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而应在鼓励使用和购买替代性的降解产品上多作文章。
最后,律令要与居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限塑令”一个致命的缺漏是,绝大多数居民并不能很快感受到“限塑令”所带来的环保效益。反而由于生活成本的增加,“限塑令”首先让居民感受到的是负面信息。由此观之,“限塑令”不必先急于“扩法”,最好先反省和总结,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使法令得到顺利施行。 - 和静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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