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妇女想要创业,可申请最高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记者昨从全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除个人外,合伙经营创业最高人均可贷10万元。《湖北省妇女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妇女、就业困难妇女、军队退役(转业)尚未就业的女性军人、高校毕业女大学生及农村妇女,都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上述办法规定,城乡妇女的个人贷款最高不超过8万元;妇女合伙经营创业的,最高贷款人均可提高至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可贷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长一年。
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城乡妇女,可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由人社部门、担保机构、商业银行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最后经办银行负责审批发放。
据悉,我省自2009年启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以来,贷款金额达16.7亿元,助推近3万名城乡妇女走上创业之路。今年,省妇联计划帮助创业妇女贷款5亿元。
农村青年创业可享5000元贴息贷款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春燕 通讯员彭海军)记者昨悉,团省委启动实施103个“我为青年办实事·田园小康”项目,申报成功者可享受5000元贴息贷款扶持。
凡18至40周岁,在湖北境内从事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综合素质好,创业能力强,愿意接受团组织的创业指导和服务的农村青年均可申报。资助周期为2年,到期后由受助人返还资助资金,并帮助指导本地更多的农村青年开展创业。咨询电话:027-87233559、87303549。
截至目前,全省已连续实施9批次700个“田园小康”项目,资助资金310万元,培养了300余名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 楚天都市报 记者吴质 通讯员朱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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