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汉口南京路居民胡女士致电本报倾听热线反映:10年前,因未按时还房贷,“不良记录”在银行网上留存至今, 导致现在创业急等用钱,却无法贷到款。
胡女士后悔不迭地说,10年前,她和丈夫买了一套常青花园的房子,在招商银行贷款11.5万元。当时对银行规定的还款时间没太重视,有几次手头紧是延期还的款,2005年房款已全部还清。没想到,就这么几次“延期”,就在银行“种下”不良记录。
胡女士说,今年4月初,夫妇俩开了家小型机修厂维持生计,按政府有关政策,下岗多年的她和丈夫,可申请无息贷款7万元。他们将申请材料交到江岸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审核过关交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现场勘查后很快为他们办理了担保手续,只等交通银行放款,可几天前,该行因在网上查到他们夫妇的“不良记录”,拒绝给他们放贷。胡女士恳请招行看在此事已过去多年的份上,消除网上的“不良记录”,让交行能给他们放贷,但招行未予同意。
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营业管理部,有关人员说,目前,人行尚无设限消除银行网上“不良记录”的政策及规定,对这种情况是否放贷,由各家商业银行自己掌握。
记者梅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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