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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2元结算却付2.1元 杭州物美超市被罚30万

2011年06月08日 13:31 来源:杭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沃尔玛、家乐福超市涉嫌价格欺诈,被国家有关部门严查。我市超市有无此类现象?昨日,杭州市物价局通报了杭州天天物美商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价格欺诈案件,并开出了30万元的罚单。

  针对部分超市存在低标价高结算等价格欺诈行为的现状,杭州市物价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此项活动将一直持续到年底。据统计,截至5月底,市物价部门共派出检查组14个,检查超市25家次,抽查商品3000余个。

  在日前的检查中,市物价局价格执法人员发现,杭州天天物美商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330ML柠檬味雪碧时,明码标价为2元/瓶,实际结算价格为2.1元/瓶。

  市物价部门认为,杭州天天物美商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标价签、价目表等所表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诈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所列的价格欺诈行为。根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给予其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今年上半年,杭州天天物美商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因发生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曾被市物价部门罚款5万元。结合案件情况,市物价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物价局提醒消费者,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市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孟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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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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