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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贸市场将实行工业电价促进蔬菜生产流通

2011年06月28日 15:01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农贸市场用电与工业同价,三成以上价调基金用于支持蔬菜生产流通……昨日,省物价局公布系列措施,以促进我省蔬菜的高效生产流通。同时,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电价优惠

  “一般工商业用电的电价都在0.7元/千瓦时以上,而大工业用电的电价则不到0.5元/千瓦时。今后,蔬菜生产、流通用电实行与工业同价将降低成本。”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扶持蔬菜生产经营的优惠价格政策包括: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大型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用水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要实行与工业用电同价。

  降低风险

  物价部门将完善菜农利益保护机制,积极与当地农业、保险监管部门协调,推进开办基本蔬菜品种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和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菜农与客户签订远期购销合同,降低蔬菜种植风险。

  资金支持

  为稳定蔬菜价格,包括我市物价部门在内的全省物价部门多次运用价调基金支持蔬菜生产流通。此次,省物价局明确要求,各地价调基金用于支持蔬菜生产流通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基金总额的30%,并要确定蔬菜生产、流通、销售环节重点支持的项目。

  清理收费

  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强对涉及农贸市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的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严禁农贸市场等投资主体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随意变更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同时,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将免收道路通行费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落实政策

  蔬菜生产、流通涉及诸多部门,物价部门还将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包括: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提高蔬菜自给能力;合理规划城市农产品市场体系,通过低税收、低收费政策降低摊位费,方便居民购买;支持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大型连锁商业直接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购销关系;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工矿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减少蔬菜生产供应的中间环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建设新菜地的成本,提高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等。(记者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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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种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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