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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降低“起步价” 20公里内降至5元

2011年06月29日 17:1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28日零点起,山东省高速路“起步价”开始执行新规,家庭轿车等一类车20公里以内的收费降低为5元。山东省济南、青岛、潍坊、烟台等地的高速路都即时执行了新规。

  新规实施后,最低收费此前按车次计费的,改按里程计收,但最高不得超过现行收费标准;车辆通行费以元为单位,实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使尾数为0或5。以家庭轿车等一类客车为例,其收费率为0.40元/公里,按照上述计费方法,行驶里程小于(不含)20公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5元;行驶里程大于等于20公里、小于(不含)32.50公里,计费10元;行驶里程超过(含)32.50公里后,计费金额与现行标准完全一致。

  新收费标准实施后,从绕城高速济南东收费站去遥墙机场只需5元钱,这比以前省了一半。然而此前无论两个收费站距离多近,最低收费标准为15元/车次,济南至机场段单列为10元/车次。最低收费标准降低后,将有效减轻短途行驶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费负担。

  青岛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要求,从28日起,在山东省范围内降低这一收费标准。这次执行最低收费标准对小轿车优惠最大,对于一般的货车、客车还将根据里程、车型、载重量进行收费。

  (山东台记者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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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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