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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不设上限最少需涨6%

2011年06月30日 05:2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1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在招工难、“加薪”呼声高涨的大环境下,江苏今年明显提高了企业工资涨幅:至少要涨6%。据悉,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15%,企业工资增长下限为6%-8%,不设企业工资增长上限。

  本报记者 戚庆燕

  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15%

  记者了解到,我省自1996年建立工资指导线制度以来,除2009年外,每年发布全省工资指导线。

  根据省人社厅与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昨日共同发布的通知,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15%,企业工资增长下限为6%-8%,不设企业工资增长上限。(记者获悉,去年的基准线为10-12%,下限为4%-6%,同样没有设增长上限)。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基准线或者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不用说了,生产经营不稳定、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下限或者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可以参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因生产经营状况执行工资增长下限有困难的企业呢?

  按规定,要依法履行相应民主程序,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形式,向职工和工会说明情况。

  重点提高生产一线、低收入职工工资

  政府每年发布工资指导线给企业涨工资定“计划”,而很多一线职工工资多年不变也确是目前很多企业存在的怪现状。工作年限在增加,工作经验在增加,而工资却始终低位徘徊。对于这种刚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但常年没有增长的薪酬,人们称之为“地板工资”。

  今年,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善。我省要求,企业应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含劳务派遣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原则上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工资结构上,要适度提高基本(岗位)工资在工资总额构成中的比重。在分配关系上,要合理确定经营管理人员与生产一线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与劳务派遣职工之间工资分配关系。

  集体协商保障“加薪”成正常机制

  如何让加薪成为一种正常机制?一方面是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另一方面就是要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记者获悉,今年我省将指导企业运用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根据企业工资指导线要求,综合考虑各种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人工成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地区、行业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科学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结构、工资水平、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等。

  不设工资增长上限,是希望进一步提高那些工资基数较低企业的薪金增长空间。那会不会被工资已经很高的垄断行业“钻空子”?从省内已经先期出台工资指导线政策的城市来看,各地都做了很好的限制,比如南京今年首次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增幅进行控制,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全市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其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不应突破下限7%;职工平均工资介于全市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倍至3倍(含3倍)之间的,其平均工资增长不应突破基准线14%。

  今年各地还将加大监管力度,对职工工资增长缓慢、一线职工工资偏低、结构不合理的企业,尤其是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各级三方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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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哉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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