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 周锐)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二审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各方热议。
有网友指出,虽然提高得没有想象中那么多,但其尊重民意的态度绝对值得称赞。这个多方参与下良性的决策互动,或成为中国推进财政公开民主的标志性事件。
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在既有税制上进行的任何调整都只属于“小步微调”,意义不大。中国当务之急是尽快启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重构居民收入分配调节机制。
“免征额”是中国社会近来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稍早时候,官方曾就“将3000元作为个税免征额”公开征求意见。当时,高达83%的参与者持“应该修改”或“反对”态度。
日前,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再审稿维持原有3000元的免征额提高方案。这让一些网友感到不满,他们表示,“既然不变,当初征求意见的作用又体现在哪里?”
在此背景下,今天这“500元”的变化,就让许多人倍感高兴。一方面,经过调整后,纳税人数将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更为关键的是,人们发现自己的呼声得到了回应。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微博上表示,他将终身难忘此次激烈的人民大会堂个税之争,最终能形成这样的结果归功于网民的呼吁。有网民回应他说,面对这一大快人心的结果,今后要尝试更多的去表达自己的诉求。
不过,相对于坊间的热度,一些专家对“免征额”并不感冒。高培勇指出,当下的局面是,不管“免征额”提升到多少,都很难收获令多数人满意的结果。他指出,在现行分类所得税制框架内,“免征额”提升既难给低收入者减负,又无法给高收入者加压。
高培勇解释说,当前税制所能纳入的“高收入”者仅仅只是“高工薪”收入者。而事实上,中国已经进入一个收入来源多样化的时代。
高培勇说,离开个人所得税这个唯一一个能和居民收入对接的方式,政府很难去有效调节收入分配。因此,中国不应纠结于“免征额”的高低,当务之急是启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使之担负起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任,并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一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居民收入分配调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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