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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划定中小企业新标准 增加微型企业标准

2011年07月05日 09:1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行业覆盖面更广泛,指标选取也更注重灵活性。

  四部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这次划型标准修订一个重要突破和亮点就是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按照新标准规定,微型企业一般在20人或10人以下。

  新标准覆盖行业也较原先更为广泛,行业涉及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行业小类,分别占大、中和小类的比重为88.42%、91.41%和94.09%,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同时,个体工商户和本标准以外的行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执行。

  另据介绍,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国家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着重从优化发展环境出发,进一步研究出台普惠性的政策措施。(记者牛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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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种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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