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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不能仅靠“道歉”了事

2011年07月19日 19:1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达芬奇终于道歉了!在媒体、公众、监管部门的合围之下,达芬奇18日晚首次对某些产品产地标准、质量问题及不规范宣传问题向消费者表达歉意,并称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虽然两次提到“深表歉意”,但只字未提“退货赔偿”的道歉信,能使其欺骗消费者的行径“烟消云散”吗?

  道歉信中,“对于企业自身问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的说法,不仅缺乏可操作性的、实质性的解决方案,表述更是相当宽泛;官方微博在发布道歉信后,竟设置了“禁止评论”模式。这可能是达芬奇对消费者可能不买账的提防,这样的道歉根本缺乏诚意。

  事实上,“达芬奇”们“保税区一日游”、“出口转内销”等行径的背后,是利用了消费者的心理,赚取几倍、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暴利。这种行为不能凭一纸道歉就一笔勾销。

  如果购买商品涉及产品标签不实、虚构材质和产地、质量不过关等情况,企业就构成欺诈消费者。对于那些已经提货的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一”;对于那些已经订立合同、尚未提货的消费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商家丧失商业信誉,消费者也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想要让公众真正接受其歉意,让消费者重新信赖品牌,达芬奇不能仅仅停留在道歉和内部整顿上。一方面,对于受伤害的消费者,达芬奇必须切实主动承担起赔偿责任,不能搪塞敷衍;另一方面,在未来经营过程中,更不能再“挂着羊头卖狗肉”,而是真正地诚信经营,坚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道歉,远远不是监管部门对“达芬奇们”依法履责的终点。十几年的知名品牌,经过检验检疫、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却依然成为监管的“漏网之鱼”,这确实值得有关部门反思。监管如何不再“后知后觉”,执法如何摆脱被动尴尬,相关部门应切实承担责任,主动跨前一步,增强对违规企业和违规行为的发现能力。

  从欧典地板,到达芬奇家居,再到“假洋鬼子”盛行的家具市场,一次次的造假行为敲响警钟:如果企业不承担道德的责任、政府部门不承担监管的责任,下一个“达芬奇”离消费者不会太远。

  (记者周琳、俞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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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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