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网民爆料称,成都老太胡丽天多年来19次被抽中为听证代表,且先后支持过多种涨价,被质疑为政府安排在听证会上的“托儿”。此论一出,引发网友和媒体热议。18日,胡丽天整理出详细的参加听证的材料,证明自己不是“托儿”,认为“中签率高,因为报名者少。”(《南方都市报》7月19日)
据介绍,胡丽天一共报名参加听证会40多次,23次被抽中成为听证代表,如此高的抽中比例,原因在于报名参加听证的人太少。比如,成都高污染车限行听证会需要听证代表8人,报名者只有9人;地铁票价听证会报名的只有15人;成都机动车临时停车调价听证会,报名者甚至少于需要征集的代表人数。
上述事例应属比较极端的情况,且样本有限,尚不足以证明“高中签率”之理所当然,不过大体上也能反映出老百姓参与听证会积极性不高的客观现实。也因此,大体上能证明胡丽天并不像媒体报道的那样,是被政府收买的“托儿”,而是一名热心公共事务、勇于表达个人诉求的公民。而对她报以冷嘲热讽甚至肆意谩骂的人,都应该反躬自省,为自己的不严谨向胡老太太致歉。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胡丽天没有被政府“收买”,只能证明她个人的清白,并不能证明听证会的公信力得到提升。
听证会是一种让各方公开表达诉求以实现利益博弈的平台,之所以设置这样一种制度形式,是希望在政府政策出台之前,尽可能让各方分歧充分表达并达成妥协,从而有利于政策更加切合实际,有助于社会利益的均衡与稳定。而揆诸现实,不能不说,由于政府部门的立场偏移,听证会实际上已经沦为“为涨而听”、“逢听必涨”的代名词。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听证代表的选择,还是议题议程的设置,也无论是民意诉求的表达,还是听证意见的最终选择,都被严密地掌控在政府部门的手中,使得听证会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诉求难以得到伸张。
仍以胡丽天为例。她所举例的几次听证会,报名人数都非常少,有的甚至少于需要的代表人数,由此产生的听证代表显然不具备广泛性和代表性,严格来说根本不具备召开听证会的基本条件,可有关部门为何佯装不知呢?为什么不能更广泛地征集不同利益主体的参与?为什么对无法保证听证质量的听证会结果照单全收?
再者,胡丽天虽然未被“收买”,但其“力挺涨价”的行为本身,表明其利益立场明显倾向于政府部门。对此,她表示“我有调查,是自己的判断”,但同时也承认“总体来说,政府是衣食父母,作为儿女,应该听政府的话。”可见其价值判断和利益立场,并非出自理性、客观、冷静的分析判断,而是源于某种特殊的情感。这与听证会所追求的公平博弈的核心价值相去甚远。从某种意义上讲,胡丽天身为听证代表,也只能是一种意见的代表,而这种意见十年二十多次反复出现在听证会上,反衬了听证会本身缺乏足够的利益博弈。
“胡丽天现象”的出现,说明有关部门对于听证会不仅存在刻意干涉、主导民意的嫌疑,还存在将听证会当成某种幌子来兜售自身利益主张的倾向。这样做,不仅有违各方意见的充分表达,阻碍了利益诉求的公平博弈,也极大地消耗了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
卢荻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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