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政务公开又有了新话题。今年3月份的常务会议上,国务院决定继续压缩中央部门的“三公”预算,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向社会公开。公开的最后截止时间是6月底。然而,20余天过去了,98家单位中仍有50多家“犹抱琵琶半遮面”,迟迟不肯掀开“三公”预算的盖头。
消息一经公布,舆论哗然。质疑未公开单位有“难言之隐”者有之,批评其意图“蒙混过关”者亦有之。批评质疑声,再次让下力气推行透明化行政的国务院遭遇尴尬:原本希望中央部门率先垂范,却因下属部门不给力再次蒙羞。即使在公开的40多家单位,除了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国家审计署等部门或因快捷详细、或因解释到位或因规范细致受到好评外,不少部门因未拿出更大的诚意而遭受围观者批评甚至奚落。
尽管如此,笔者却丝毫不怀疑剩下的50余家单位会在不长的时间里公开“三公”预算。笔者以为,这些单位首先是中央级单位,他们位于行政体系的塔顶,一言一行都有着示范效应,其行为若失范会起到极大的负面效应;其次,国务院“三公”公开施的是善政,于国于民都可圈可点,相信对这一大局,各单位的执牛耳者还是拎得清的,还应该是知道孰轻孰重的。那为什么至今还没做出实质举动呢?可能因一些历史与现实的心结和考量,让他们还怀揣畏难情绪,没能下决心面对公众。他们缺的只是时间。
或许正是出于这些认知,一些论者认为哪怕只是形式上的公开,都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在某些时候,形式就是内容。
笔者对这一认识持肯定态度。“三公”公开只是政务公开的一小步,其目的是施政透明,是为了让社会监督,更好地预防腐败。相信98家中央单位制度化常态化地公布“三公”预算后,省、县、乡各职能部门也会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三公”公开。届时,在形式上实现“三公”公开这一关键步骤,为内部纠错和社会监督提供了又一抓手。
然而,尽管笔者认同某种程度上“形式就是内容”这一说法,但仍不免要担心些许,担心为了形式进而流于形式,更进而形成新的腐败链条。为何这样说?我们先来看看何为“三公”。按照官方的解释,“三公”消费即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因公出国”、“公务车”和“公款招待”。与“三公”相应的潜台词是“特权”、“享受”、“浪费”,正是这些潜台词的存在,“三公”消费最为民众所诟病。
根治这些潜台词的正是“节俭”二字,是为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政府”不是靠喊口号能建成的,需要的是各级官员的内省,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节俭之于长治久安的重要性。“三公”公开也好,行政透明也好,都是治标之策,是从外围引入的纠错机制,靠外部的监督来约束开支,终究只是舍本而逐末。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要“末”,而是在加强“末”的同时,更要在“本”上下功夫,这个“本”即是温总理多次讲的“道德情操”。
尽管多次讲,“道德的血液”何时流进每一个公务人员的身体内,却仍是个未知数,极有可能永远是个未知数。这从上至铁道部前部长刘志军下至某村委会主任前赴后继地落马即可看出,“道德的血液”仍不时遇到“大塞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笔者新的担心出现了:在外部强制“三公”公开的背景下,相关单位会否形成新的腐败链条?笔者的逻辑是:“三公”消费之所以经常超标,深层原因是想享受“三公”待遇的人多,“三公”消费对外体现“特权”对己满足“享受”对国家造成浪费,而在追逐“特权”与“享受”时,“浪费”往往被置之不理。“三公”预算被压抑甚至减少,而享受和特权的意识却没有减少甚至仍会膨胀,那该如何解决?更隐蔽的权力寻租,是最可能的路径依赖,即让下级单位承担,让下属企业承担,让所管辖企事业承担等。在做这些的同时,就更难避免权力让渡了。
笔者相信,这些担心绝非危言耸听。笔者在为“三公”预算公开叫好的同时,更希望进一步推进行政改革,把改革向纵深推进,从制度上尽可能减少权力寻租,以开阔的胸怀引入或改革监督机制,不让“三公”公开流于形式,不让政务公开和行政改革成为空谈,建立勤政廉洁的现代政府,进而告慰天下满怀期望之黎民。(《国际金融报》 许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