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味千获代理权是中国企业
“我还一直以为味千拉面是一家日本拉面店。”昨日,消费者邵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味千拉面的忠实食客,托盘菜单上满篇的日文曾经对她产生很大的吸引力。“味千拉面的服务员也曾经向我强调,味千拉面是日本第二大拉面连锁店。”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味千拉面”店始创于1968年,发源地日本九州岛的熊本,独特之处在于其白汤采用猪大骨经长时间熬炖而成,含有大量“软骨素”,对人体骨骼钙质有补充。
该报报道称,在赴日考察期间,潘慰发现了“味千拉面”并取得其中国代
理权,成为了味千中国女掌门人。1996年,首家味千拉面在香港开业。之后,潘慰将味千带进中国内地市场。2007年3月,味千(中国)在香港成功上市。截至2010年12月31日,味千在中国86个城市、27个省份拥有508间连锁餐厅。
可以说,在中国遍地开花的味千拉面已经是一个中国企业,由中国经营者控股。目前味千在上海和深圳共设有两大生产基地,在全国各地拥有12家食品加工配送中心,成都工厂将于今年底投产。
据调查,现在味千汤料主要来源于一家名叫重光产业株式会社的日本公司,重光产业也是味千拉面的特许权商,2010年该公司占味千集团总采购额6.6%。
味千中国也证实,味千拉面的“浓缩液”是一家日本企业在中国投资的工厂生产。不过,味千方面至今未公布消费者所关心的其猪骨汤原料到底由哪家企业生产。据相关人士透露,该工厂在上海的可能性极大。
律师说法:
消费者有权提出索赔
掉进“骨汤门”的味千拉面,近日来被网友戏谑其是高价的方便面。受到其夸大宣传之害的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昨日,记者连线四川合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卫表示,味千拉面在宣传中欺骗消费者,在成本和营养上都有夸大,极有可能存在消费者欺诈行为。
“其擅用检验报告为自己的宣传增加说服力,是‘拉虎皮做大旗’,同样也构成欺诈罪。”律师指出,受到味千拉面欺骗的消费者,有权向味千拉面提出赔偿。
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会长何涛表示,“作为一个大型连锁集团,味千拉面此次事件让人痛心,希望餐饮行业引以为戒,牢记诚信为本的基本原则。”
昨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味千拉面,味千山东分公司电话一直不通。记者随即致电上海总部,截至记者昨晚发稿,味千拉面方面依然没有回复。华西都市报实习记者黄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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