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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千拉面否认虚假宣传 专家揭其“三宗罪”

2011年07月29日 08:4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谈到“达芬奇”事件时说,作为商家,必须做到货真价实、产品标识准确真实;作为消费者,则要理智消费,不要盲目崇尚“洋品牌”。

  然而在“达芬奇”之后,另一家洋品牌“味千拉面”近期也饱受质疑。因为“骨汤门”事件,“味千拉面”被贴上“虚假宣传”、“商业暴利”等“标签”。从“达芬奇”到“味千拉面”,“货真价实”这简简单单的四个汉字,似乎成了洋品牌不能承受之重。

  27号,味千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浩雄承认,味千涉嫌夸大宣传,但否认存在虚假宣传、商业暴利,并表示只是在换算“钙含量”的时候出了差错。

  那么,将浓缩液冲兑而成的面汤说成现场熬制,用检测样品的“骨泥浓缩汤料”检查结果替换消费者实际喝到的的面汤。这离货真价实的要求又有多远?面对洋品牌的来势汹汹,消费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护?

  味千拉面需担三重责任

  财经分析师马光远认为,法律规定非常清楚,味千拉面既有虚假的成份也有夸大的成份。夸大在于它的比例不对,虚假在于它把本来是勾兑的东西说成是真正的猪骨汤做的东西。味千拉面在它的成本上搞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本身是一种欺诈。

  马光远指出,根据消法规定,味千拉面可能要承担三重责任:一是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消法49条规定双倍的赔偿问题。二是如果数额很大——因为味千拉面连锁店非常多,量已经达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刑事责任。马光远说,要真的认真的话,刑事肯定是成立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三是行政责任,味千拉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应该对它进行罚款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

  解决之道:加强监管 提高违法成本

  从“达芬奇”到现在的“味千拉面”,对于逐步走入我们的生活的“洋品牌”,消费者的权益又该怎么保护呢?马光远认为,很多洋品牌出现这样的情况,第一是整个执法环境过于宽松。达芬奇13年没有抽检一次,而味千拉面更是只需要一次就可以检测出问题。第二是违法成本太低,比如我们去吃了一碗面,不可能留证据。所以我们维权成本很高,维权的路很曲折,这无形中给很多不良商家提供了很好的便利。一方面他们违法成本很低,另一方面消费者要维权很难。

  马光远指出,未来要改变环境的话,相关部门监管到位是一个前提,同时应该提高违法成本,比如按照销售额的几倍给予巨额罚款。一个企业只有意识到违法是得不偿失的话,才可能有所收敛。因此要短期改变现状,最关键的是要提高违法成本,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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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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