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南部圣安娜的美国联邦法院4日就风靡全球的玩具“贝兹娃娃”所有权官司,判决美国玩具巨头美泰公司向拥有这一品牌的MGA娱乐公司支付赔偿金和律师费总计3.098亿美元。
审理这起案件的法官戴维·卡特在判决书中说,美泰公司自2004年来不断状告MGA公司抄袭其少女玩偶“芭比娃娃”的设计,破坏了言论和竞争自由,并对MGA公司的声誉造成了损害,判美泰向后者支付1.078亿美元律师费和3200万美元其他法庭费用。此外,他还责令美泰另行支付1.7亿美元赔偿金。
MGA公司总裁艾萨克·拉里安今年5月曾表示,他要求美泰支付4.4亿美元的律师费和赔偿金。在获悉美泰败诉的消息后,他表示将继续控告美泰公司进行市场垄断的行为,以便让其赔偿给MGA公司、员工和贝兹品牌造成的全部损失。
美泰公司在声明中对判决结果表示失望,称将评估这项裁决,研究采取下一步行动的可能。
2008年8月,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南部里弗赛德县的一家联邦法院支持美泰公司的主张,判定MGA公司侵犯了美泰公司“芭比娃娃”的版权,并与设计师卡特·布赖恩特合谋,蓄意违反合同和窃取机密,责令其赔偿1亿美元。今年4月21日,联邦法院陪审团推翻了这一判决,裁定美泰并不拥有“贝兹娃娃”品牌,MGA公司也并未窃取任何商业机密。
“贝兹娃娃”是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南部埃尔塞贡多(EL SECUNDO)的MGA娱乐公司在2001年夏天推出的一套流行时装少女玩偶,由5个来自不同种族和不同肤色的成员组成。它主打反芭比路线,一改芭比娃娃端庄高贵的完美造型,以平民化造型出现,主要针对7至12岁女孩,对“芭比娃娃”形成商业竞争,大有赶超势头。 (记者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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