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读者钱小姐在塘沽一家婚纱影楼订购婚纱套系一组,总价为4700元,交齐全款后影楼赠送了礼品。但之后钱小姐由于个人身体原因,无法按预定时间进行拍摄,于是与影楼协商退款事宜。影楼给出钱小姐两个解决办法:一是扣除30%违约金,并返还相应礼品;二是钱小姐可以把该套系转给别人,如果对方选择了4700元以内的套系,则不退钱,选择高于4700元的套系要加钱。钱小姐对于影楼提出的这两个解决办法均无法接受。她认为,30%的违约金太高了,自己承受不了。而第二个方案更是强人所难,自己的亲朋好友没有谁恰巧要拍摄婚纱照。钱小姐遂到塘沽消协请求工作人员帮忙出面调解。
调解当天,钱小姐提出由于自己违约,愿意承担10%的违约金。而影楼负责人则认为钱小姐已经占用了这个优惠名额,如果临时变化会对影楼的工作计划产生影响,可以转套系给别人,也可以一年后再拍,但是如果执意要退的话,最低限度也要付25%的违约金,认为消费者提出10%的违约金数额太低,无法接受。双方为此僵持不下,消协工作人员告知影楼负责人,《合同法》规定定金应为全款的20%,即为940元,如果消费者违约应该不退,影楼提前预收全款本身就不对了,再扣30%更是违反《合同法》。但是影楼负责人坚称定婚纱照交全款,如果违约交30%的违约金属于行业潜规则,降低到25%已经是很大的退让了。
鉴于双方在扣款比例上差距太大,消协人员耐心做双方的工作,提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快解决,建议折中扣取1000元违约金来缩小双方之间的差距。在消协的努力调解下,影楼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3700元,扣除1000元违约金,赠品由消费者退还影楼,双方对消协调解的结果非常满意。
新人在举行婚礼前,要在影楼拍摄一套价格不菲的婚纱照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由此带动了婚纱摄影市场异常火爆,一般较大规模的婚纱摄影要提前数月进行预约才能定到,从而使婚纱影楼的“潜规则”、“霸王条款”频出。比如预定不但要交全款,拍摄时间和地点以及提供的服装和场地必须由影楼来定。由于预定的时间过长,一旦消费者临时有变动,需负担30%的全款,损失很大。
希望相关部门对婚纱摄影市场进行监管,消费者在预定婚纱摄影时一定要与影楼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以便能合法维权。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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