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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年终奖计税方式调整公告系伪造

2011年08月15日 15: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资料图。  

  中新社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声明称,此前有媒体发表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及解读稿均系伪造。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针对个税法修订后可能出现的“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国税总局认为其违背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也打击了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劳动致富的积极性。

  报道称,国税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47号文,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

  报道称,国税总局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总体来说,全年一次性奖金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国税总局在15日发布的声明中称,上述伪造的公告及解读“严重误导了纳税人”,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今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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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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