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三
为什么隔了两天之后才发出声明
根据相关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所谓的“47号公告”8月13日经媒体广泛转载报道后,迅速传播开来。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声明中承认“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但为什么声明在两天之后才发出呢?
“澄清行为为什么那么慢?”这也成为网友在网上发帖“炮轰”的内容之一。不少网友查询日历表后表示,13日、14日恰逢周末,难道国家税务总局也只顾着过周末,看到“虚假”报道蔓延,依旧坐等上班时间才发表声明?
“真是想不通,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情,应该立刻出来辟谣,而现在他们所谓的真相却不慌不忙才说出?”网友“蜗牛”表示。更有网友直接调侃,“他们(国家税务总局)肯定是商量了两天之后才发出声明,这速度,没的说。”
对此,记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到办公电话,但依旧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疑问四
国家税务总局报案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声明中的说法,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的名义,发布伪造公告,他们也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此,山东宝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军称,如果真有人像国家税务总局声明中所说的那样,就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罪行比较严重。如果伪造的内容造成了恐慌,还有可能涉及到其他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少网友也在为此事“闹心”,网友“xtkl”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应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谣言来源,不能发个声明就完事了。
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有没有报案呢?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字科长称,对于相关情况,他掌握得不是很清楚,待查实后才能给记者回复。
本报记者 王倩 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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