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国会计视野网友shaofd在视野论坛发布了“第47号公告”,由于“仿真度”太高,中国会计视野网一度将其收录入网站的法规库栏目,后又删除。随后由于央视等多家重量级媒体的报道,该网站又再度报道了该公告。在税务总局发布了澄清公告后,多家网站均删除或屏蔽了错误报道,并发布致歉和澄清公告。
中国会计视野网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真假难定,该网站几度刊登该公告又删除。“后来看到央视等报道,我们又刊登了出来。”该负责人说,“这个假公告广为传播,原因可能正是网媒和纸媒之间互为取证。”
“税屋”网站目前也就转发“第47号公告”发布了致歉声明,并自称为一个非盈利性质的个人站点,未收取任何个人及单位任何费用。该网站申明称仅仅是“第一时间转发了第47号公告”,并非该假公告的来源。
昨日,一位自称税屋负责人的人士在QQ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表示自己是该文件的发帖人,当时也是从百度上“无意间”搜索到了该文件,就作为个税方面的话题挂到了税屋论坛上,并未冠以“第47号公告”的名义。“我肯定不是伪造者。”他说,在转载时并未察觉这是一个假公告,也因此没有特别拷贝或截屏留下物证。
“年终奖当月的税额”计算过程案例
如: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那么,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据国税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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