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全国财政收入达到10055.76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2176.36亿元,增幅达27.6%,前6个月,全国累计财政收入56875.8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2%。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已经远远超过9.6%的GDP增长速度与13.2%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未来10年左右,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是一个基本趋势。虽然在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政府财政支出也在大幅增加(1月至6月,全国累计财政支出44435.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4%),但是这些支出当中,“三公消费”、行政管理费用和政府投资性支出所占比重过大,使得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很难真正发挥加强社会保障、改善社会公共服务、最终回馈社会的作用。如何将不断增长的财政收入用到实处成为一个重要命题。事实上,财政收入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国富”,将财政收入最终回归于人民,让“民富”带动国内消费需求的扩大,使内需驱动经济健康稳定增长的机制得以实现,才能更好地达成“富国”的目标。
财政收入取之于民还之于民早有先例。早在1938年,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就曾提出“社会分红”的观点,他认为“国家利润”中的一部分应当作为分红返还给消费者,并且“社会分红”能够起到扩大消费的作用。
实践当中,美国阿拉斯加曾用政府租赁油田的收入建立了永久基金,连续24年给在该州居住6个月以上的公民每年几百甚至上千美元的分红;在美国俄勒冈州,只要当年州政府税收超过预期总额2%以上,州政府就将部分税款返还给纳税人;新加坡政府2001年起开始执行“政府盈余全民分享计划”,根据财政盈余状况以现金形式向国民派发“红包”,2008年,香港政府也效仿新加坡的做法,把400亿港元以多种形式回馈市民,退税率达到75%;同年,澳门向每一位永久居民派发5000元的“红利”、向非永久居民派发3000元的“红利”,以应对通货膨胀;受港澳向市民发放红利的启发,东莞向12.2万低收入户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改善其生活水平;2011年4月,海南向低收入人群派发1.1亿元人民币。国内外一系列财政收入直接返还居民的事例表明还富于民的实践不断拓展,让利于民的意识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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