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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煤矿“贴身”而建 天山天池遭遇生态危机(2)

2011年08月29日 07: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天山天池景区“被贴身”引发广泛质疑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新疆焦煤集团阜康气煤有限公司二号井曾在2008年在环评时,就因为其与天池景区为邻,可能影响景区环境而被否决,但两年后这一“搁浅”项目竟然再次在原址开工上马,而相关企业关于煤矿将建成“花园式”无污染工业区的解释则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

  县级市管不了中央国有企业?

  阜康市城市规划局通知新疆焦煤集团阜康气煤有限公司,二号井及附属设施的施工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但企业负责人的答复是,阜康只是一个县级市,管不了中央国有企业。

  新疆天池管委会资源保护管理处处长高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新疆焦煤集团阜康气煤有限公司为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根据其二号井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可采储量仅为2375万吨,矿井建设年产规模60万吨,生产年限仅为30.5年。

  二号井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曾在2008年7月被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否决,认为二号井所采的气煤在新疆不是紧缺资源,以目前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不能确保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景观和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没有必要开采。“但不知什么原因,2009年,二号井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又得到批复。”高峰说。

  对此,新疆环保厅环评处的解释是,自二号井环评被否决后,环保部门多次到现场要求企业改变矿井地址,远离天池公路,并明确否定了其在当地建洗煤厂的申请,还要求改进环保除尘设施。经多次修改后,二号井的环评才得以通过。

  高峰表示,2010年初,阜康气煤有限公司就二号井项目曾征求天池管委会意见,管委会要求矿井和附属设施以及采矿区应控制在不影响天池景区安全的范围内,但二号井在建设中并未执行。2011年4月23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专家在进行实地调研后明确表示,二号井属违规建设项目,采煤产生的地表塌陷将影响当地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全,包括二号井在内的天池公路沿线左右一公里范围内的煤矿必须关停。

  阜康市城市规划局规划监察科科长白俊福说,今年5月3日,局里通知新疆焦煤集团阜康气煤有限公司,二号井及附属设施的施工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但企业负责人的答复竟是,阜康只是一个县级市,管不了中央国有企业。

  “花园式”煤矿=无污染?

  陈建杰表示,要把二号井打造成为“花园式”的煤矿,今后可成为天池景区之外的一个工业旅游项目。

  《经济参考报》记者向宝钢集团八钢公司了解二号井相关情况。八钢宣传部负责人表示,二号井所采煤并不在当地加工,而且矿井在地下七八百米,不会造成地表地质灾害,项目将建成“花园式”无污染煤矿,明年就可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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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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