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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乱象丛生:多种山寨产品同披一件“马甲”(2)

2011年08月29日 16:0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套号”手法五花八门

  保健品“套号”也有多种形式。业内人士称,在保健品黑市市场,许多所谓的“保健食品”在外包装上模仿真正的保健品,但其批准文号却是“食字号”,普通消费者根本不懂。

  除了遭到“食字号”仿冒外,“一号多用”情况也非常严重。“有的企业申请了五六十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他们自己并不生产,而是将这些批号租赁给多家山寨厂使用,每年收取转让费。”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健品业内人士如是称。

  “老瓶装新酒”是一些不法厂商惯用的“套号”手法。一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他们物色一个和自家新配方产品功能差不多的‘老’批号,做个技术转让的变更申请,原有的功能、配方、工艺都不变,原封不动地印在新产品的包装盒上,但至于在生产时实际用什么原料,采用什么工艺,那就说不准了。等到了市场上,只要保健品没毒,短时间内吃不坏人,很难被人发现偷梁换柱。”

  监管法规尚待完善

  我国现行法规规定,一个批号只能对应一种保健食品。因此批准文号,好比是保健食品的“身份证号”。保健品“套号”的后果是,未经过批准检验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直接危害百姓健康。“假冒批号的同时经常伴随着非法添加。”上海市食药监管局稽查处处长王有志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很多假冒批号的违法保健品被检出含有西布曲明、酚酞等违禁成分。

  业内人士称,目前《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正式出台,其余法律法规对于保健品“套号”未有明晰的相关法规和执法依据。此外,“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本应被统一规范成“国食健字”,但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清理换证没能全面启动,目前市场上两种批号都在流通,比较混乱。(记者皇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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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种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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