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创业培训基地公布,市内四区每人最高可享2000元补贴
本报讯 由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16家创业培训基地近日公布,我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含返乡农民工)三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培训费补贴。
此次经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包括青岛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市南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市北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四方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李沧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青岛市妇女小企业辅导中心、青岛市职工学校(市总工会)和青岛市青年创业就业指导培训中心等。创业能力培训将采取理论学习与案例解剖相结合,座谈交流与参观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培训方式。详情可登录市人社局网(http://hrss.qingdao.gov.cn)查询。
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凡是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且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含返乡农民工)三类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培训费补贴。在同一年度内已参加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的,不再享受该项培训费补贴。
据悉,市内四区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市就业资金中列支,分两个阶段拨付。一是创业能力培训补贴,对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班次,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600元的标准拨付创业能力培训补贴。二是后续跟踪服务补贴,对经培训机构后续跟踪服务,学员在创业能力培训合格后一年内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三个月以上并办理就业登记后,根据创业成功人数,给予后续跟踪服务补贴。对组织开展模拟实训和跟踪指导的,按每人1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未组织模拟实训但开展跟踪指导的,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本报记者 贾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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