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厢,新个税法的实施,使更多人受益;那边厢,闹得沸沸扬扬的“月饼税”、夫妻房产“加名税”,却又有与民争利之嫌,被认为是税务机关想“堤内损失堤外补”。偏偏美国《福布斯》杂志还火上浇油,新近推出了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居全球第二的榜单。当“税负痛苦指数”与“月饼税”们相遇,过去的这一周,“税”字想不火都难。
中国内地“税负痛苦指数”高不是新问题,自打2005年起进了《福布斯》这个排名榜,位次就没低过。其实,由于在数据渠道选取及统计方式方法等方面存疑颇多,它所反映中国税负痛感的程度未必真实可信。但这个“带有明显主观判断”的榜单却总能引起社会舆论的共鸣,而“月饼税”、“加名税”之类的出现好像就是为了给它提供证明。因此,不管排名“第二”有多么不靠谱,民众对当前税负普遍不满意,却是一个真问题,也应当引起重视。
如何看待我国的税负问题呢?
计算我国的宏观税负有小、中、大三种算法。小口径只计算政府的税收收入,中口径计算政府的预算内收入,而大口径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形式取得收入的总和。有统计表明,从税收收入占GDP这一小口径来看,2011年上半年税收占比达到24%。从财政收入(预算内收入)占GDP这一中口径统计看,2011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占比达到27.8%。从大口径的比较看,政府全部收入占GDP比重,虽没有2011年上半年的统计数字,但肯定低不了,因为,2010年的占比已接近35%。而发达国家的平均税负就在35%左右。
根据国际惯例,评价一个国家税负整体情况,是按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算,我国财税部门也因此得出我国宏观税负不高的论断。问题是,其他不少国家的“非税负担”极小,我国的非税收入则数量庞大。有关部门当然可以区分税和税外收入的不同,但对老百姓来说,它们却都是真实的负担。所以,就我国当前而言,按大口径算的“税负”可能来得更加准确。
再则,税负高低与税负重轻不是一回事。财政部前部长项怀诚就说过,税负高不高要和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和品质联系在一起考虑。税收的要义在于调节收入差距,推动健全完善国家保障系统。一个国家的福利好,相当于政府又把一部分税收返还给纳税人,实际税负未必真高且来得公平。若一国的税负与其提供的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基本福利不相匹配,低税负也是国民的高负担,反差越大就越让人感觉“税负痛苦”。
通观世界上的高税负国家,往往也是高福利国家,包含教育、社保、医疗等政府福利性支出要占国家财政支出的一半以上,我国的政府支出则多半用于行政经费和项目投资。据估算,2010年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保等社会福利支出约占到财政支出的30%。虽然这些年来我国GDP的增长很快,财政收入增长得更快,在提高国民的社会福利上则显不足。而支出少也就罢了,更糟的是还极不透明。“三公消费”的遮遮掩掩和大而化之就是明证。
回到当下颇受非议的“月饼税”和“加名税”上。所谓“月饼税”并不特别,不过就是实物性的个税,真要征收对人们的收入影响其实有限,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已明示,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但因它们而引发的争论和不满并不会就此消解。问题不在于它们对人们生活有多大影响,而在其反映了社会对税收的容忍度不断降低的现实。这提醒我们,税收不能总是取之于民易,用之于民难。税收部门不能只做加法而不做减法。而各级政府更有义务提供透明的支出表,证明不断增加的财政收入正被或将被有效地运用在增加社会福祉的目的上。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才会有公众最基本的信任和支持,所谓高“税收痛苦指数”也将不辩自降。盛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