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家分析
一张200元面额的月饼票或有这样的经历
厂家以8折160元卖出
个人拿到后以80元卖给黄牛
黄牛再以100元卖回给厂家
厂家依此赚了60元,
而黄牛也凭空赚了20元。
律师说法
“纸月饼”易产生商业欺诈
正像人们担心的一样,月饼券在很多人手里转了一圈之后,未必会被人兑换成实物的月饼消费掉,很有可能它永远无法实现其价值。对于月饼券背后的热热闹闹,律师表示,“纸月饼”的实质是预付式的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较容易产生商业欺诈行为。
“由于提货券过期等引发的纠纷,每年都有。” 杭州西湖律师事务所的龚俊峰律师说,商家把提货券卖出去之后,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善后义务,确实有失公平的原则。“提货券不管是单位发放的福利,还是朋友的赠予,持有人都享有兑换商品的权利。仅仅用过期作废来处理逾期未兑换的提货券,明显不合理,对提货券持有人是不公平的。”
在龚律师看来,企业不应该对消费者的提货要求“一刀切”地加以拒绝,而应当提供相应的补救措施。
每年中秋前后,月饼券总会成为话题,流入市场的月饼券真的对应那么多的月饼吗?月饼券印刷时间是在月饼生产前还是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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