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155-220)字孟德,小字阿瞒,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东汉末年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和诗人,三国时代魏国的奠基人和主要缔造者,后为魏王。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他为魏武帝。曹操一生征战,为全国尽快统一,在北方广泛屯田,兴修水利,对当时的农业生产恢复有一定作用;其次,他用人唯才,打破世族门第观念,抑制豪强,所统治的地区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此外,他还精于兵法,著《孙子略解》、《孟德新书》等书。作为一代枭雄,他精通音律,善作诗歌,抒发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苦难生活,慷慨悲凉。
东汉后期,由于连年内战和频繁天灾,财政状况已经大不如前了,为了节省开支,朝廷动不动就减发或者停发官员的工资。像汉桓帝在位的时候,一遇灾年,就停发那些只有名位没有职务的闲官的俸禄。
但有一条必须注意,除了董卓逼宫、皇帝迁都的非常时期之外,凡是武将和高级文官,薪水都照常发放,既不停发,也不少发。由此推想,曹操做丞相的时候,应该是可以拿到全额工资的。
“月薪”相当于现在2.1万
丞相的全额工资是多少呢?分两个部分:一是货币,也就是五铢钱,每月1.75万枚;再就是实物,也就是大米或其他粮食,每月175斛。
东汉后期一枚五铢钱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0.4元人民币,曹操做丞相时每月货币工资1.75万枚五铢钱,相当于人民币7000元。
汉朝一斛米有16公斤,175斛米自然有2800公斤,按每公斤5元计算,共值1.4万元。
货币工资加实物工资,曹操每月能领2.1万元,每年能领25.2万元。
事实上,曹操的薪水绝对不止二十多万,他还有一大片采邑(封地)还可以收租。
曹操56岁时,汉献帝拿出四个县给他做采邑,分别是武平、阳夏、柘县、苦县。这四县主要涵盖现在河南省的鹿邑、太康、柘城三地,那时候共有人口3万户。汉献帝的意思是,这四个县的土地和3万户居民,归曹操一个人“掌管”,以后每年的租税不再上缴朝廷,而是缴给曹操,租税怎么收、收多少、收了怎么花,由曹操自由支配。
对于以上采邑,曹操没有全部笑纳,他写了一篇著名的《让县自明本志令》让汉献帝看,说“江湖未静,不可让位,至于邑土,可得而辞”,意思是为了保住性命和实现政治抱负,乌纱帽我得留着,但采邑要不要无所谓,钱够花就行了。
多达3万户居民的采邑,能给曹操带来多少收入呢?曹操自己说过,以后要轻徭薄赋,减轻农民负担,每亩土地,每年只收4升租米。东汉末年,地广人稀,每户耕种百亩左右,一亩收4升,百亩能收4斛,3万户每年可收租12万斛。一斛16公斤,12万斛共192万公斤,按每公斤5元估算,约值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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