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了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刘敬东先生,请他介绍、分析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到了怎样的影响。刘敬东认为,纵观中国入世前后所发生的变化,特别是入世十年来国家法制建设领域取得的巨大进步,不得不承认,加入W T O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之大是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无法比拟的,在GATT/WTO体制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史上是空前的。
我国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对上述各领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彻底清理工作,确保了中国经济法律制度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入世承诺的一致性、协调性,《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所体现的的所有法律原则、规则、要求都得到了全面和有效的贯彻执行,一个符合W T O原则和市场经济总体要求的统一、公正、透明的经济法律体系得以建立,为中国成为当今世界上的经济大国、贸易大国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是修法的内容多。此次修法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将W T O具体规则转化为国内法,使国内法条款符合W T O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协定规则。W T O协定涵盖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这就使得此次修法的内容丰富、繁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外商投资、海关管理、国内税收等多项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