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港务局15日就巨龙船务有限公司宣布清盘之事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已启动紧急应急机制,协调其他船务公司加开航班,疏导可能受影响的市民和旅客。
由澳门商人与外地商人合资创办的巨龙船务14日晚宣称,由于特区港务局没有履行承诺提升其载客上限,导致其无法继续经营,将于15日起终止营运。
特区港务局局长黄穗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特区政府至今仍未收到巨龙船务停航的通知,港务局也无法联络到其负责人。她指出,根据澳门特区海上客运规章制度,如果船务公司停运,特区政府会取消公司执照及没收200万澳门元保证金,港务局不排除追究巨龙船务的法律责任。
对巨龙船务宣称特区港务局没有履行承诺提升载客上限导致其未能继续营运的说法,黄穗文予以否认。她指出,巨龙船务获发执照时已知悉载客量上限,港务局也因应其安全纪录有改善,已适当调升其载客量。
黄穗文表示,特区港务局一直以保障乘客和海事安全为原则,对澳门的海上客运进行监管。至于对巨龙船务的航班载客人数有限制,港务局同样是以保障乘客和海事安全为原则,并考虑到码头的承接能力及船务公司的航行安全纪录等因素而订定。
有报道称,巨龙船务以团购票售出的预售票超过11万张。黄穗文表示,巨龙船务从未向特区政府申请提供团购票优惠,港务局方面无法统计其预售船票的数量。
今年8月30日,巨龙船务曾被香港特区政府海事处入禀追讨2011年6月9日至8月3日拖欠的轮船停泊费及乘客上船费共计188万港元。
黄穗文重申,任何船务公司违反海上客运行政法规或现行营运合同的相关规定,港务局均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刘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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