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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收费公路政策万不能偏离公益

2011年09月21日 10:3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19日的《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题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文章称,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筹集公路交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需要继续坚持下去(9月20日《京华时报》)

  按说,李部长的话说得也有一定的道理。在6月份的时候,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就表示,公路全面取消收费并不现实,政府部门难有足够资金投入确保公路体系维护。这一点,大家也能够认同,李部长也说了,这条路需要继续坚持下去。但是,到底怎么走,李部长没有讲清楚。

  高速公路从本质上讲,应该回归公益,所以,核心不是谁建谁受益,而是让公众受益,在融资方面,可以拓展渠道。从银行贷款修路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旦还完贷款,就应该免费。但是,因为高速公路一旦建成,就是稳定的收费渠道,所以,一些投资方想方设法、上下其手,一是延长收费年限,二是隐瞒实际收入,三是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如此,使得收费公路乱相丛生。

  中国的物流成本畸高,已经严重影响政府部门形象,影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交通运输部等五个部门已经开始专项纠风,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为人所诟病的老大难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广深高速,投入逾百亿元收回200多亿却仍在收费。广东省交通集团公然表示,即使收回成本也可继续按规定收费,且企业收益是否“暴利”,具体盈利数据属企业内部经营事项,并不需要对外界公布。简直是岂有此理!

  所以,公路建设沿用“贷款修路”的政策,可以继续,但是必须坚决清理上述不合理的现象,这样才能赢得民心,获得公众的支持。但是把公路建设当成一桩财源滚滚的生意来做,那势必会走形,成为经济发展的拦路虎。“权为利而谋”的结果,必然使得公路的公益性质缺失。

  (江苏 肖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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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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