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昨日曝光的部分商家存在的价格欺诈现象,河北省物价局要求,全省所有商场、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认真核对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促销标示的原价不真实、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节日消费环境良好有序。
河北省物价局指出,在节前价格检查中,部分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查处并公开曝光这些价格违法案件,目的是为了惩戒违法经营者,提醒和告诫所有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经营。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商场、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引以为戒,立即展开自查。
河北省物价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虚构原价、虚假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记者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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