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中国民航局公开发布了与俄罗斯联邦运输部的共同声明(中、俄、英三种文本详见2版),双方反对就航空排放采取任何单边、强制性、未经双方同意的做法,认为欧盟将航空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违反了《芝加哥公约》规定及ICAO(国际民航组织简称)有关决议,侵犯了其他国家的主权,对国际航空运输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中俄双方在共同声明中表示,双方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认识到气候变化关系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意识到航空运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心致力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框架下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共同努力,妥善解决航空排放问题。
声明反对就航空排放采取任何单边、强制性、未经双方同意的做法,认为欧盟将航空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违反了《芝加哥公约》规定及ICAO 有关决议,侵犯了其他国家的主权,也将损害正在蓬勃开展的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并对国际航空运输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声明强调,任何致力于解决航空排放问题所采取的措施都应以“协商一致”(相互同意)为基础,实现互利共赢,并以推动国际航空运输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
据了解,这是中俄双方于2011年7月27日在中国三亚举行的第15次中俄运输分委会民航工作组会议上确定的。这次中俄民航工作组分为航权、空管和应对欧盟将航空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3个分组分别召开会议,就10个具体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在进一步扩大中俄航权安排、加强空管合作和应对欧盟将航空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等方面达成重要共识,并签署了秘密谅解备忘录。双方约定在9月27日共同对外公布关于就欧盟将航空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问题的共同声明。
中俄双方欢迎持与双方立场相同的任何政府之民航管理当局以及相关国际组织加入本声明。(记者陈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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